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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文化

八桂古代清官廉吏︱林希元:公正廉洁 克勤克俭

来源: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:2022-10-17 16:18:3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      林希元(1482-156),字茂贞,号次崖,出生于福建同安县人山头村,曾任广西泗州判官、钦州知府、南京大理寺评事等职。

 

不畏强权 为官公正

 

  林希元为人耿直,为官公正,有“铁汉”之称。任大理寺评事时,林希元发现宦官多有搜刮地方民脂民膏,贿赂朝廷权臣的问题,他不畏权贵和个人得失,上书谏言:“纵鹰犬以鱼肉吾民”,因此触怒了当时朝廷当权者,被权臣以莫须有的过错排挤,不得不解官归家。朝堂上的正直朝臣不愿见清官受此冤屈,便将证据一一据实上奏,林希元因此被重新启用并任命为南京大理寺丞。后来,当朝御史谭鲁犯案,林希元秉持公正、予以严厉追究。谭鲁先是央求林希元的同乡史梧到林家说情,被驳回后,又找到了林希元的顶头上司陈琳。陈琳对林希元恩威并施,然而林希元面对强权,仍不为所动,坚持按律例办事。

 

清廉为官 克勤克俭

 

  林希元在广西泗州任判官时,因积劳成疾,归籍养病。当时,因无房可居本想自建居所,却因囊中羞涩而一筹莫展。有人想替他上下打点买下房屋用地,他马上拒绝:“吾平生不以私干官府,故至于此。今虽失职,岂可改节?”林希元素来公私分明,此时也没有因为自己养病乡中、无钱建房,而改变自己坚守的清廉志节。后来,林希元倾尽全部积蓄买到天兴寺荒废后的一块地,建房款则只能通过向他人借助、帮编纂邑志等方式来筹集,这种状态前后历时二十余年。林希元在《凤山得地记》里记载了他得地成室的经历和困难,并以此劝诫后世子孙要克勤克俭、清白做人。

 

为官一任 造福一方

 

  嘉靖九年(1530年),林希元任广西钦州知州,其时钦州地广人稀,十分荒芜,种田的人很少。林希元上任伊始,便首劝农功,实行屯田。屯田方法众多,林希元不拘一格,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屯田方法,并委派有经验的老农负责其事,专管教民耕织,课督农事;他倡导改变单种水稻的习俗,极力推广多种不同品类的农作物,由此有了“府可实仓廪之粟,民可解冻馁之苦”的丰收景象。此外,林希元注重教育,在钦州创建十八社学,每学拨公田二十亩作为办学经费,并“作规条,选名师,俾司教训以兴民于孝悌,颁学政经说于诸生,黜浮华、崇本实,以进士于道德”,当地民风为之一变;还捐俸助学,修复儒学一所,在东城城隍庙旧址改建学舍二十间,编纂《钦州志》,为后世存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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